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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专员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财政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

  近日,财政部在北京召开全国财政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会上谢旭人部长、刘建华纪检组长作了重要讲话。指出,2010年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及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落实惩防体系建设要求,按照全国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狠抓落实,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同时提出2011年财政部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一手抓惩治违纪违法行为,一手抓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完善财政惩防体系,加强作风建设,着力解决财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财政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十二五”时期财政改革与发展顺利开局提供有力保证。

  我办党组对此次会议非常重视,召开有关会议,传达了谢旭人部长和刘建华纪检组长的重要讲话,印发了有关兄弟专员办大会交流材料,转发了青岛市纪委《关于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坚决禁止铺张浪费行为的通知》。在此基础上,各处室进行了学习讨论。通过学习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抓好监督检查工作。全面贯彻财政部党组和青岛市委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新任务,从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入手,引导全办干部职工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贯彻落实财政部党组和青岛市委有关反腐倡廉建设要求,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抓好财政部交办的有关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工作。完善监督检查相关制度,建立纪律保障机制,不断提高监督检查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二)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活动,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的意见》。从理想信念教育入手深入开展示范教育。继续开展向沈浩同志学习活动,挖掘身边先进典型事迹。开展警示教育,加强财政廉政文化建设,加大反腐倡廉建设宣教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民主生活会等制度。认真落实有关厉行节约的规定,带头勤俭节约。公务接待中倡导实行“廉政餐”。加大各方面监督力度,推进财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加强监督制衡。

  (三)落实廉洁从政制度,促进领导干部自律。继续做好《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两项法规落实工作。严禁以各种名义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的活动安排。继续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

  (四)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抓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完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全面实行“一岗双责”。同时把抓反腐倡廉工作的成效纳入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和检查考核中,并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总体评价和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全面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所赋予的职责,正确处理好坚决惩治腐败与有效预防腐败的关系,监督检查与组织协调的关系,履行自身监察职责与发挥部门主体作用的关系,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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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