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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青岛监管局:担当作为 履职尽责
确保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地和财政资金安全

2020年8月6日  来源:财政部青岛监管局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青岛监管局认真学习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执行财政部党组决策部署,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助力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地和财政资金安全。

  一、建立日常沟通和联合监管两套工作机制

  一是积极对接青岛市财政、卫生、工信、税务等部门,建立疫情防控日常沟通协调机制,及时跟进掌握青岛市疫情防控期间各项政策措施和各级财政资金安排使用进度。二是联合青岛市财政局建立疫情防控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共同商讨疫情防控重点监管事项,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动态交流,督促中央财税政策贯彻落实,规范防疫资金管理使用。

  二、建立疫情防控政策和资金两本“监管台账”

  一是建立疫情防控政策台账,登记政策内容领域、实施时间、受益对象等,跟进政策细化落地情况和实施效果。对尚未落地政策措施,及时敦促地方财政协调相关事权部门,加快研究制定细化措施;对已出台的细化政策措施,紧盯防疫政策执行部门单位政策执行情况。二是建立疫情防控资金台账,登记财税扶持、对外贸易、金融支持、稳岗就业、物资采购、综合服务等6个方面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相关政策109个,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料”文件库,全面跟踪青岛市疫情防控财政资金筹集拨付和使用情况。

  三、督促资金拨付使用和财税政策落实“两个到位”

  一是跟踪地方财政部门资金拨付到位,尽快将中央资金用到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上,发挥财政资金效益,防止出现违规问题,及时督促地方财政部门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中央财政资金投入到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上。二是推动医护人员待遇保障政策落实到位,建议明确“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补助范围,研究异地援鄂防疫救治人员专项补助,跟踪指导地方发放市级援鄂和本地参与救治医务人员补助。

  四、密切跟踪复工复产,护航地方财政经济运行

  一是与青岛市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推动5000万元地方中小企业扶持资金发挥实效,纾解企业资金困难。二是持续跟踪5家预算单位9个重点项目复工复产情况,涉及预算支出规模近4亿元,设计表格跟踪总体情况、用款计划、预算执行、项目进度、预算绩效等。三是选择2家单位4个项目专题研究分析,深入了解科研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情况。四是摸排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督促中央驻青预算单位清理规范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问题,切实落实保市场主体要求。

  五、关注疫情影响,深入开展应对疫情调研

  一是调研69家中央驻青预算单位,全面了解应对疫情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支出执行进度,征求服务对象的工作需求和意见建议,分析疫情影响下的预算执行进度。二是开展境外输入防控经费保障专题调研,选择海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等47家“外防输入”重点单位,通过电话沟通、发送调研提纲等形式掌握第一手资料。三是落实“六保”要求,调研驻青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建议加快就业政策衔接落地,提升就业服务精准度,打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困难障碍,围绕落地障碍、就业延期、线上招聘短板、信息服务不足等四个堵点提出了相关建议。四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调研预算执行及预算绩效管理,督促指导中央预算单位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部门预算资金管理,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绩效。

  六、做好重点保障企业财政贴息政策落实和资金监管

  一是迅速与地方财政、人民银行等单位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密切关注青岛市政策制定情况、落实进展,动态了解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名单内企业贷款发放和贴息申请发放情况。二是促进金融机构提高放款时效,对金融机构提出的有关疑问请示解答,确保各金融机构及时了解和掌握政策规定,积极对接主动服务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及时缓解重点保障企业资金压力。三是加快贴息资金拨付进度,转发财政部下发的政策解释、审核标准和工作要求,加快审核进度,与地方财政部门同步开展复审工作,协同高效完成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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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8月06日